当前位置:工程建设招标网/法律法规/拖欠3000万工程款,伪造竣工验收材料 住建局:无能力辨别真伪!网友......
发布日期:2019/8/8
工程款未结算,开发商已提交竣工验收备案
此事的举报人何先生,是新郑市鸿鹄嘉苑小区5号楼、6号楼两栋楼的项目负责人和投资人。何先生说,他承建的两栋楼于2014年12月份动工,2017年6月份竣工并交付。至今已经过去了两年多时间,工程尾款还有大约3000多万元,开发商一直没有结算,其间他多次催要,开发商以各种理由一直拖延。
“今年7月初,5、6号楼的业主开始申请不动产证了,我们奇怪:要办理不动产证,必须经过住建局的竣工验收备案,业主们说开发商已经进行过备案了,但是5、6号楼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都在我这儿,开发商是咋进行的竣工验收备案呢?”
何先生展示竣工验收备案资料
何先生说,他到新郑市住建局查询,被告知开发商确实提交了竣工验收备案材料。
“只能是伪造的。”何先生说,竣工验收备案需要提交很多材料,“其他的材料我不敢说,单说我干的工程,还没有结算,哪儿来的结算书?农民工工资现在也没结清,谁给他签的无拖欠证明?”何先生说,今年7月9日,他向新郑市住建局实名举报了开发商伪造竣工备案手续一事,新郑市住建局第二天将他和开发商叫到一起协商,开发商也承认没有完成工程结算,承诺会尽快结算。但至今已过去20多天了,不仅开发商仍未与他结算,竣工验收备案程序也未叫停。开发商:过程结算还在进行,材料真伪需问住建局
无能力鉴别材料真伪,建议走司法程序
对于何先生举报的荣立公司伪造材料一事,岳先生说:“(荣立公司提交的)资料上盖有7个单位的公章,他是不是伪造的,我们没有鉴别的能力,我们建议举报人可以走司法程序鉴定。……如果(备案材料)真存在问题,肯定会采取措施。”
网友:有举报,就应该彻查。主管部门应该做的 ,不是推搪诿过,而是直面问题、一查到底,还施工单位公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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